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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分權制衡制度的補充意見
  • 發(fā)布時間:201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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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建委建立和完善分權制衡制度的相關要求,公司領導班子進行了專題研討,對規(guī)范收費行為、費用減免、工程建設項目、大額資金使用管理以及人員調進與干部使用等五個方面的相關制度進行修訂完善。

一、 關于規(guī)范收費行為方面

對于抄表收費,為從源頭治理“人情水”,施行了抄收分離的制度改革。今年,公司投資110萬元對收費系統進行升級,原抄表收費員只負責抄表,不再負責上門收費,水費由用戶自愿選擇到公司繳納或到銀行網點繳納。對經營和特種行業(yè)用水類別及用水比例,由用水處和營抄中心勘察現場后共同確定。

二、 關于費用減免方面

對新戶報裝的職責進行重新劃分,所有二級用戶的報裝全部納入到公司用水處統一報裝,嚴格監(jiān)管,二供所不再接受二級用戶的報裝;在費用減免上由業(yè)務科室、分管領導和公司主要領導,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商定減免額度。

三、 關于工程建設項目方面

對于40萬元以上工程建設項目報建委招標辦統一招標,對于40萬元以下工程建設項目和5萬元以上的大型設備和材料采購繼續(xù)堅持招投標制,由公司招標辦會同業(yè)務科室制定招標文件,按正規(guī)招標程序實行招標;內部小型管網工程由用水處、工程科會同施工單位統一洽談,報分管領導審批后實施。

四、 關于大額資金使用管理方面

公司調整成立大額資金使用管理領導小組,對于10萬元以上的大額資金使用,由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支出,且在精確預算、嚴格控制的基礎上,對實際使用情況予以追蹤。 

五、 關于職工招收、調進與干部使用方面

關于人事招聘,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部面向市場。其招聘條件:內部職工子女必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外聘人員達到本科以上學歷,且專業(yè)對口。所有招聘人員由政工人事處根據基層單位用人需求初擬用人計劃,經公司辦公會討論,然后組織集中考試考評,報建委審批,最后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擇優(yōu)錄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